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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缠足:成为男子玩物
缠足以媚男子,是中国传统性文化的「国粹」。据说南唐李后主,有宫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花,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后主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迴旋有凌云之态——这就是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
及宋代,女子缠足开始推广,到元朝,情况继续发展,到了明朝,缠足风气更盛,坊曲妓女无不以小足为献媚男子之具。小脚是中国妇女以痛苦换来的取媚男子的「人造第二性徵」。女子缠足,要蒙受极大的痛苦。俗语云:「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起。缠时先将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义,用白棉而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挟之行走,活动其血液;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以后日暮途穷复一日加紧束缚,使脚趾弯曲变形,最后只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完事。
清朝统治者刚入关,认为女子缠足是陋俗,从顺治二年下诏严厉禁止。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大臣可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间又可以公然缠足了。入关旗人妇女也纷纷倣傚。到了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女裹脚。于是,旗女终于保住了他们的「天足」,而汉女却像得了小脚癖似的,缠足成风,不可收拾。
女子缠足,给她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各种不便,使她们在生活上、人格上更加依附于男子,成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这种畸形的性文化还影响到人们的性审美观。在解放前的农村,妇女们都深知裹脚重要,叫作「乌头小脚遮半边」,其意谓女子容貌生得差一点无妨,只要有一头乌髮和三寸金莲还是可以以美遮丑的。
清王朝统治中国近三百年,为了其统治的秩序大肆弘扬封建礼教,被吃掉的妇女之多为历代之最。封建性文化思想习俗得到空前的强化传播,流毒甚广,它造成的性神秘、性无知、贞节观等变态心理一直影响到当代的不少人,甚至影响了整个民族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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