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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对女子身心的全面捆绑
所谓「女教」,是指用规劝告诫的方式诱导妇女自小到大举止动作一颦一笑如何做到符合封建礼教的规范,彻底全面从内到外地完成对父权、对夫权的驯服和尽忠。
清朝这一代,集历代女教之大成,还有创造发展,其间有蓝鼎元的《女学》,陈宏漠的《教女遗规》,李晚芳的《女学言行录》等等,不一而足。清代流传最广害人最深的女教书是王相母亲的《女范捷录》和以往的女教书《女诫》、《女论语》、《内训》之书合订一起,命之为《女四书》,刻板流伟,流毒甚广。一直到民国初年,几乎每一年读书的女子启蒙时都读过。
《女范捷录》共11篇,为统论、后德、母仪、孝行、贞烈、忠义、慈爱、秉礼、智慧、勤俭、才德。封建礼教之要义均被弘扬。原文繁琐冗长,这裡仅录《贞烈篇》几句让读者窥豹一斑。
「忠臣不事两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醮,终身不移,男可重婚,女无再适。」
乾隆十六年(1751年)广东顺德李晚芳的《女学言行录》,在《总论》部分首先要求「去私」,说「私念淨尽,则天理流行」——这裡大有「狠斗私字一闪念」和「先破后立」的味道。然后要求「敦礼」,说「敦理则耳目、手足、起居动作皆有规矩可循而不容越」。再下来要求「读书」,因为礼教的「节目度数,亲疏隆杀,具载于书。」这些「书」当然是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之类的「圣贤」之书和女教之书。最后是「治事」,用读的书来指导行动,「读书则见礼明透,知伦常日用之事,责备无穷,自当着力事事而不敢怠慢。」一句话,通过读书,把封建礼教印在脑子裡,溶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动上。
蓝鼎元的《女学》,把三从四德分章别类,杂引封建史书的故事、传记加以形象化、通俗化,并加上按语。书中对「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分别提出繁琐得惊人的要求。
总之,一个女子从生下来直到死就是为父亲、丈夫、儿子活着,为封建礼教活着,什麽个人利益、个人人格(就是「私」)是没有半点立足之地的。这种对妇女思想、言语、行为、态度密如牛毛,严如罗网的规范和道德熏陶,实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绝,世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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